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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的几点意见[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2月24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4日)废止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的几点意见
(教基[199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局):
  1986年第三次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工作会议以来,我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有了较大的发展,在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机器配置和软件研制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随着经济、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化,九十年代我国的中小学计算机教育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了今后更好地发展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
  1、计算机教育是一项面向未来的现代化教育,在中小学开展计算机教育是为了适应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实践证明,计算机教育对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对促进教学内容和体系的改革、促进教育手段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对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中小学计算机教育主要包括计算机学科教学,计算机辅助教学,计算机辅助管理等内容,其中计算机学科应由当前的课外活动和选修课逐渐发展为中小学的一门必修课程。
  3、为了保证中小学计算机教育在原有基础上稳步发展,必须明确指导思想。
  根据已有的发展经验、我国基础教育发展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近阶段中小学计算机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巩固现有成绩,积极创造条件,分层次、有步骤、有重点地发展。
  二、加强领导,加强研究
  1、为了加强对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的领导,成立由国家教委一位副主任任组长,由基础教育司、师范司、电化教育司、条件装备司、财务司、人事司等有关司的负责人组成的“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领导小组”。
  2、为了加强对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的指导和研究,将“全国中学计算机教育研究中心”扩展为“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研究中心”,由基础教育司领导,主任由国家教委任命。任务为:组织制定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的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实施措施,研究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的理论和实践,指导和了解各地的中小学计算机教育工作,组织各种试验和推广交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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