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三峡库区移民资金管理联行协作暂行办法

  6.审查、落实拆迁补偿费用,协助当地移民局搞好拆迁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对不符合移民政策及补偿标准的应坚决予以制止,在作好解释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行及有关部门汇报。
  第九条 拨(贷)款管理方式。库区移民资金无论是拨款还是贷款,均由主办行采取汇拨资金管理方式,由主办行根据年度移民计划和资金财务计划将资金汇拨到移民局在所在建设银行经办行开立的“其他资金存款——移民专项存款”户,由经办行按批准的计划和工程进度拨付。
  第十条 拨(贷)款管理的依据。
  1.国家批准的库区年度移民计划是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主管部门在下达三峡库区移民计划时,应同时抄送建设银行总行和湖北省、四川省分行、重庆市分行和三峡工程专业分行。
  2.三经办在转发和下达库区移民明细计划时,应同时抄送建设银行三峡工程专业分行及有关省、地(市)、县支行。三经办每年2月底以前应向建设银行三峡工程专业分行报送年度财务计划和移民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和财务决算报表。
  3.三经办与移民安置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概(预)算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分月用款计划均应抄送有关建设银行。
  4.开户建设银行根据工作需要,可向有关单位调阅有关资料和文件。
  第十一条 由于三峡库区点多、线长、面广,为了库区移民资金联行工作顺利进行,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决定建立库区信息网络。
  1.信息网络的组成。库区信息网络由湖北省、四川省分行、重庆市分行、主办行、经办行等29个分支行组成,开发公司和三经办为特缴信息研究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推荐一名信息员(或联络员)兼职开展工作。
  2.信息交流的主要内容:
  (1)国家及有关领导对库区移民的重要政策及指示;
  (2)1985~1991年及今后各年移民试点经费使用情况、经验、教训;
  (3)移民项目典型调查报告,重大问题及重要情况的通报;
  (4)农村移民项目、土地开发及配套设施、建园质量控制、土地权属、利益分配;
  (5)参与选项、立项,加强投资管理的具体作法;
  (6)城镇迁建的选址,规划设计,标准控制、资金的使用;
  (7)文物古迹搬迁的设想和建议;
  (8)建设银行搞好移民投资管理设想,库区专项贷款、技改资金、建行信贷资金与移民资金相结合的经验;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