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铁路投资债券利息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复函
(国税函发[1992]1325号 1992年9月9日)
铁道部:
你部铁财函[1992]359号《关于请求免征铁路投资债券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函》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一九九二年计划(草案)》通知[计综合[1991]1号],今年你部委托建设银行向社会发行铁路投资债券20亿元。对该债券的利息,按照财政部财税[1992]11号文件精神,应当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但考虑到这批债券属于国家投资债券性质和发行中的具体困难,为支持铁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及重点技术改造,同意对你部今年发行的20亿元铁路投资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收入调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