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按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各有关单位做好管理人员、出海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修订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做好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准备工作,及时提交了应取证单位和设施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目前,绝大多数单位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认真实行第三方发证检验制度
各海上作业单位在海上项目建设中,加强设计图纸的审定,综合考虑海域风、浪、流、冰等自然环境影响,由发证检验机构进行审批后再开始建造。第三方检验单位,对现场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检验,并最终对工程进行综合验收评定并颁发合格证书和安全证书。无论是采油平台的建造,还是海底管道、电缆的设计、施工和投产,都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设计图纸审查、施工监督、投产验收,严把安全设施关。通过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投产后安全可靠运行。
(五)加强现场管理,注重设施维护
各被检海上作业单位,能够严格现场管理,注重设施的配置,自检和维护保养;对防井喷、防硫化氢、防台风都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了对海上作业单位的现场检查,促进了基层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六)抓好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
结合生产实际和以往应急过程中的经验,各被检单位均制定了《海上作业应急计划》和《海上溢油应急预案》,并对应急准备和演练记录进行考核。为提高海上综合应急能力,确保油田涉海石油勘探开发安全运行,胜利油田建立了海上应急中心,组织了船岸大型应急实战演练。胜利油田各二级单位结合自己的生产实际,都建立了各自的应急预案,普遍进行了应急演练。
(七)重视承包商安全管理
各被检单位都制定了承包商管理制度。对所选择的海上作业承包商实施HSE体系合同管理,合同中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环保责任、义务和应该担负的法律责任。对施工现场存在健康、安全、环保重大隐患的承包商,有权立即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吊销其海上作业许可资格。这样把部分安全环保压力传递给承包方。让承包方必须认真对待作业中的每一道工序,严把工程安全环保关,确保海上作业安全运行。
(八)积极开展海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各被检单位都比较重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海上特种作业人员和职工安全技能培训工作。大港油田公司今年组织两大公司66人(油田公司13人)参加了海上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安全资质培训,海上四、五小证培训取证618人(油田公司9人),海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324人。中石油海工公司还委托中海油渤海培训中心和天津水运学校等培训部门,加强对新入厂员工和转岗人员的“三级”教育。胜利油田到目前为止,共有216名涉海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了安全资格培训,8500人进行了四小证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