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管理逐步加强,环境卫生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了长效管理,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逐步推行袋装化,部分城市实行了垃圾分类收集。2000年建设部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武汉、桂林、南京等8个城市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2003年制定颁发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2004年制定颁发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垃圾清运逐步密封化,许多城市开始使用密闭垃圾运输车、压缩式垃圾车。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有了明显改观。
——生活垃圾处理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力度加大,垃圾处理技术水平普遍提高。尤其是“八五”至“十五”期间,通过国家和我部等科研项目的实施,在堆肥、卫生填埋、焚烧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取得了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如深圳清水河垃圾处理厂3#焚烧炉的国产化改造,国产化率达80%,技术性能超过了原引进设备水平,为中国大型焚烧设备国产化打下了基础。为了加大垃圾处理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力度,建设部成立了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环境工程技术推广办公室,协调各有关科研单位,承担国家有关城市垃圾处理重大科研课题,及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开展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的技术协作。国家已开始将环卫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纳入国家高等教育体系。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武汉等城市和高等院校拥有和开设了应用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机构或学科(专业),并已初具规模。对于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初步形成了环境卫生科技体系。在社会上,有关环境卫生知识的普及得到关注。
——一批政策法规陆续出台,环境卫生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1984年国务院颁发了《城市建设技术》绿皮书。1986年国务院批转了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中央爱卫会《关于处理城市垃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的报告》。1992年,国务院颁布了《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批转了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解决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的几点意见》。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部先后制定了《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等,建设部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城市生活垃圾填埋技术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和《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等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面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基本政策架构初步形成。同时,各级政府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保证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