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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88号——春砂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5年第188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春砂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春砂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春砂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春砂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春府[2005]43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广东省阳春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立地条件。

  选择海拔500米以下、坡度30度以下的山窝或山坡地,有杂木林作荫蔽,土壤疏松、肥沃,表土为黑沙壤土,底土为黄泥土。

  (二)育苗技术规程。

  1. 种子繁殖:

  (1)选种。

  选择果粒大,种子成熟饱满,无病虫害的果实留作种用,每667平方米(亩)育苗地选用鲜果5至6千克。

  (2)播种期。

  随采随播。最好于当年8月底至9月初播种。

  (3)播种方法。

  采用点播法,在整好的苗床上,按行距13至17厘米开沟,沟深1至1.5厘米,株距5至7厘米点播1至2粒种子。播种后撒上细碎火烧土及薄草,待幼苗出土时揭开。每667平方米(亩)播种湿籽0.6至0.8千克(相当于鲜果5至6千克)。

  (4)抚育管理。

  遮荫:开始出苗时在荫棚架上加覆盖物,荫蔽度60%至70%。

  间苗、匀苗:当苗长出3至5厘米时,间苗、匀苗,株间相隔5至7厘米。

  施肥:分别在幼苗长有4至5片和8至10片叶时施肥。

  当苗高30厘米以上时即可定植。

  2. 分株苗繁殖:

  选择生长健壮、分生能力强、无病虫害、穗大果多的母株作种。从中挑选株高0.6米、叶5至10片,具1至2条新萌发、带有鲜红嫩芽的葡萄茎苗作为繁殖材料。

  (三)栽培技术规程。

  于春季3至5月,秋季8至10月阴雨天,将种苗的葡萄茎向下或水平放置,使新生葡萄茎顶端露出土面,用松土覆盖。老根茎覆盖土6至9厘米,基部压实,穴面略低于地面。每667平方米(亩)栽种1000至1500株。植后淋水并以落叶覆盖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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