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办档[2006]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局、规划委):
现将《2006年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建设部办公厅
二00六年二月九日
2006年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服务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为中心,做好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工作,加强城乡建设档案法制建设,全面收集、科学保管、充分利用城乡建设档案,大力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坚持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围绕这一总体要求,2006年城乡建设档案行业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建设部已组织编制了《全国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初稿,并将尽快修改、完善和印发。各地也要针对当前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围绕所承担的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职能,突出重点,研究提出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
二、加强法制建设。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情况,凡出台《城建档案管理规定》(或《办法》)已多年的地方,要抓紧组织修订,并争取上升为地方法规或政府规章。要抓住贯彻落实建设部《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之契机,加快制定实施细则或本地的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办法。
三、进一步贯彻实施《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采取各种措施,督促各城市深入贯彻落实《办法》,使《办法》的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要指导各城市以新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报送管理为重点,加强地下管线档案的接收和收集工作,开展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的综合动态管理。要组织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自查。建设部将组织检查组对部分地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建立地下管线档案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适时召开中小城市地下管线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