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印发《“十一五”交通教育与培训发展规划》的通知
(交科教发[2006]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中央管理的交通企业,主要港口管理机构和港务(集团)公司,有关科研院校、高等院校和部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
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我部制定了《“十一五”交通教育与培训发展规划》,本规划是“十一五”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明确交通教育与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指导未来五年交通行业人力资源支持保障体系的建设,推动文通教育与培训工作的开展,实现未来交通事业发展的各项目标.
现将《“十一五”交通教育与培训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十一五”交通教育与培训发展规划
(交通部 二〇〇六年二月)
目录
前 言
一、形势和需求
(一)发展形势
(二)发展需求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二)具体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建设交通行业人力资源支持保障体系
(二)实施三项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二)机制保障
(三)政策保障
(四)资金保障
前 言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压力十分巨大,要把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必须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通过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才能实现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优势,才能将经济建设切实转到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上来,才能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交通教育与培训是交通事业发展的基础。建设创新型行业,实现交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需要一支为民、务实、高效、廉洁和具有较高依法行政能力的交通管理干部队伍,需要成千上万的技术专家和创新人才,也需要数以千万计工作在基层岗位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大力发展交通教育与培训事业,建立交通人力资源支持保障体系,为交通事业发展源源不断地提供人力资源和创新人才,是实现交通事业发展的基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