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京建质[2006]第139号)
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京建质[2005]999号),指导各单位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现将《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京建质[2005]999号),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指导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分户验收质量标准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和本市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对单位工程每套住宅和规定的公共部位进行验收。分户验收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相关规范标准。
二、分户验收内容
分户验收应以单位工程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分户验收应以竣工验收时可观察到的工程观感质量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为主要验收项目,分户验收内容应以检验批检查内容为主。在施工过程中和竣工验收时,应依据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对每套住宅涉及到的分户验收项目和验收内容进行验收。
初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内容主要涉及下列7类20个项目:
(一)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1、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
(二)门窗安装质量
2、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
3、塑料门窗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
4、木门窗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