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83号――关于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有效注册登记资格的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8月6日,实施日期:2010年8月6日)废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6年第31号)
关于暂停韩国BACK KYUNG MARINE CO., LTD. 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资格的公告
近期,上海检验检疫局对韩国BACK KYUNG MARINE CO., LTD.(注册号:A410041342)输入的废塑料检验检疫时发现医疗废弃物,其中大部分为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用输液软管、注射器、针头,部分软管还有明显的血液残留,不符合国家标准《进口废物环境控制标准--废塑料(试行)》(GB16487.12-2005)的要求。
为保护我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境外危险废物向我国转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
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