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系统”指的是建立在平台基础上的景区电子商务系统和景区LED信息发布系统。这个层面的工作,主要解决景区资源的整合,打造行业统一品牌,形成团队规模效应的问题。
发展景区电子商务,实现景区门票、索道、酒店等相关旅游产品的网上预售,有利于促进景区旅游经济发展,增加创收;还可以通过网上预售实现景区客流量预报,一方面为景区管理机构合理安排相关资源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对游客选择旅游线路和行程安排起到了预先分流作用,从而减少管理资源的盲目投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降低经营成本,支持科学管理与决策。电子商务,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其他行业都在做,我理解电子商务好比出售全国187个景区各种产品的网络超市,各个景区就是供货商,与读者可实地到任何一个超市一样,对超市内的商品进行采购,只不过这种参观和采购都是在网络上进行的。它的作用还不仅限于超市,同时也是网络交易会。同在展览馆里进行的交易会一样,网络推介也是推介,而且,网络的影响范围更广泛,成本更加低廉。网上浏览的人数远比实地去博览会的人数要多得多,网络空间非常大,展出的内容更多。其他行业在网上能卖电视机、电冰箱,同样,景区也能够在网络上营销门票和索道票等商品。应该把电子商务系统尽快建立起来,有的景区已经先行一步开展了电子商务工作,如果全国所有景区整合到一起,平均成本会更低,整体效益会更大。景区电子商务网建立之后,就要逐步提高网络的知名度。如果没有知名度,就很少有人去浏览,也难以发挥较大的作用。知名度也是价值,著名网站也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风景名胜区要讲保护,也要讲合理利用,风景名胜区的十六字方针里面就包括永续利用。利用就是要发挥景区的旅游展示功能。各级主管部门要转变理念,做好服务工作,引导组织景区共建电子商务系统。24个景区试点可作为第一批“网络超市”的供货商和销售商。具备条件的省份,也可以在全省先动起来,然后整体加入全国网络。这项工作在开始阶段就要想到今后的统一,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在开始就要做好。
关于LED大屏幕信息发布系统,去年由中央文明办、建设部、
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的《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暂行标准》中曾提出过明确要求,同电子商务信息系统一样,也具有联网信息传播的特点。据统计全国风景名胜区的旅游人数,去年达到3亿人次,景区设立大屏幕信息发布系统,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有的景区建议,将大屏幕信息发布系统视为某种电视媒体,既可以由景区实行自播,也可以通过卫星进行全国景区的同步联播。景区大屏幕信息发布系统的联播,可起到整合全国风景名胜区资源的相互宣传、推广介绍的作用。景区之间相互播放景区推介,彼此之间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各个景区因区位不同、资源条件不同,而存在着本质上的不同。每一个景区都是独特、唯一和不可替代的,景区之间只有互补关系,没有竞争关系。在九寨沟,游客看到丽江等景区的宣传广告,影响不了他是否选择到九寨沟游览,因为人已经到了九寨沟了,反过来也是这样。游客的心理和买电视机、电冰箱等其他商品的顾客心理是不一样的,买了某种品牌电视或洗衣机,一般就不会再买其它品牌的同种商品,但是游客去了某个景区还是有去其他景区的需求,景区之间完全不同,一个景区替代不了另外一个景区。大屏幕信息展示系统设置要注意选址,如果在强光直射下,大屏幕是看不见的;其次要选择人流驻足、停步地方,才能更好的发挥作用,同时也不应该有碍观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