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明确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应当利用计划生育宣传和技术服务网络,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向育龄人群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时,应当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商、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推广使用安全套,建立和完善安全套供应网络。"各地要加强
《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切实将
《条例》赋予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职责任务落实到位。
三、大力实施全国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程
"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是由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宣部等十二个部门联合实施的系统工程,人口计生委是组织实施单位之一。各级人口计生委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将日常工作与集中活动相结合,积极探索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工作的长效机制。利用各级人口学校,定期对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和育龄群众进行艾滋病知识的培训。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做好农民工返乡时期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安全套发放工作。同时,要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农民工参与这项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农民工自我保健意识,努力培养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深入开展安全套推广活动,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具社会营销体系
使用安全套是阻断艾滋病性传播的有效途径。全国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充分利用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做好已婚育龄人群安全套免费发放和农民工的安全套发放工作;要积极开展安全套社会营销试点,探索适合不同人群需求的药具供应新途径。扩大安全套发放服务网点,设立安全套自动售套机等安全套发放设施,做好向大众提供安全套工作;要将药具社会营销作为药具免费发放的重要补充,与预防性病/艾滋病传播相结合,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药具社会营销运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