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办农业小企业贷款业务试点的批复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农业小企业贷款业务试点工作的请示》(农发银发[2005]2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在山东、江西、重庆3个省市开办农业小企业贷款业务试点。
二、你行试点开办此项贷款业务的对象限定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影响较大、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种植业、养殖业和种植养殖加工一体化的农业小企业。
三、你行试点开办此项贷款业务必须坚持市场原则,按商业性运作模式,对此项贷款业务实行分类管理,单独核算,单独考核。
四、你行应严格遵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
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银监发[2005]54号)要求,加强对此项业务试点的管理,切实防范贷款风险,保证信贷资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