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信访督查督办工作方案
(2005年7月7日农业部发布)
为了加大对农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按照农业部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农业部信访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加强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大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力度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有些地方损害农民利益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农民来信来访反映强烈。对典型案件进行督查督办,坚决纠正那些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已成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的迫切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对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高度重视,农业部党组也强调,必须通过多种形式,动员多方力量,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2004年部党组就决定建立信访督查督办制度,聘请信访督查员,加大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力度。有关司局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信访督查督办工作,提高对信访督查督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尽最大努力支持、协助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对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为确保信访督查督办措施的有效实施,促进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农业部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由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尹成杰同志负责,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范小建同志和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组组长朱保成同志协助抓好工作落实。信访督查督办日常工作由部办公厅牵头,驻部监察局协助。
三、信访督查员的职责
信访督查员在农业部信访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协助部信访机构开展信访督查督办工作;
(二)对涉及农业系统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损害农民利益引起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
(三)对损害农民利益引起信访事项比较集中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四、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的内容和重点
(一)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不到位,随意调整、收回和强行流转农民承包地,农村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管理问题,以及村级财务混乱、账目不清等问题;
(二)惠及农民的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克扣应当发放到农民手里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