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显著。“十五”时期,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建立了跨部门、跨地区执法机制,联合查处侵权假冒行为;健全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中央备案制度;全面清理整顿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等市场环节,打击盗版音像制品;加大了网络及信息传播领域的监管力度;加强了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联系,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加大对行政机关行政决定的司法审查力度。2004年8月到2005年底开展的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2005年9月,工商部门共查处侵权案件5万多件,罚款3.76亿元;版权新闻出版部门查缴的各类违法音像制品5千多万件,取缔非法经营单位1.9万家;专利部门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2,818件,受理其他专利纠纷案件331件,查处冒充专利3,176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304件,向公安部门移交案件23件。2000年至2004年,各级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犯罪嫌疑人2,533人,提起公诉2,566人。截至2004年底,农业行政部门共受理植物品种权侵权案件299件,查处假冒授权品种案件564件。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知识产权案件47,982件,全国法院供受理诉前临时措施案件300件。各级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协调运作,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力地保障了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营造了较好的法制环境。

  --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工作。“十五”时期,通过各种渠道,加大了各级领导和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广大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逐渐提高。各行业积极开展各类知识产权研讨和高峰论坛活动。从2004年开始,将每年4月20日至26日确定为“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通过举办研讨会、知识竞赛以及制作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初步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知识产权涉外协调取得新成绩。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调整和变革中努力发挥作用,妥善应对和处理纷繁复杂的国际知识产权事务,初步建立起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新格局,对外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我国积极参加国际知识产权的主要公约和条约。我国与许多国家、国际组织和外商投资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广泛开展对话、交流与合作。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统筹协调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总结“十五”时期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总体状况还存在着与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以及与面临的国际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不够到位,与法律法规不够配套;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分散,管理水平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企业掌握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水平不高,缺乏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专门人才;拥有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偏少、质量偏低;各级领导对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不强。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