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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通知
(证监发行字[2005] 15号)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本次拟新增发行最多不超过50亿股新股的申请报告》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会核准你公司增发股票。现通知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增发不超过50亿股的人民币普通股,其中60%向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定向增发,40%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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