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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关于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旅游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二、进一步明确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旅游诚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标本兼治,坚持规范与引导并举,以法制建设为重点、素质提高为目标、行业改革为突破,采取典型引路、分类指导、重点推进等方式,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于旅游诚信建设的始终,全面提高旅游行业素质,不断完善体系和机制,把旅游业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
  工作目标:
  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作用,用3至5年的时间,通过全行业的努力,在全国旅游行业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诚信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建立起有效的诚信执业、诚信经营监督机制,使旅游行业诚信意识得到普遍提高,使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扼制和逐步治理,市场秩序不断好转,使旅游消费者满意度不断提高,文明旅游、理性消费、诚信经营成为风尚。

  三、围绕深化诚信体系建设,推动旅游诚信建设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一年来,旅游全行业对旅游诚信建设的认识更加统一、思路更加明确,机制不断健全。但是,旅游诚信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做长期的努力。旅游全行业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纲,牢固树立“共铸诚信”的理念,全面深入地开展旅游诚信建设,在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加强从业队伍建设、发挥中介组织作用、规范经营服务、引导消费行为、发挥文明旅游导向功能等方面,积极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旅游诚信的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旅游诚信体系建立过程,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的过程。建立旅游诚信体系,法制建设是基础,各项规章、制度、标准的建设是配套和支撑。要在积极推动各项诚信经营和服务的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加快旅游诚信评价体系、监管体系的建立。
  当前的重要工作是,一方面要继续推动《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三个行政法规的修订;同时推动更多的省市实现地方综合性旅游法规建设的新突破,夯实诚信建设的法律基础。另一方面,要在国家、省和城市三个层面,推动建立旅游诚信指标体系,逐步建立起旅游诚信征集、管理、评价、公示、信息披露等工作体系框架,以此推动行业自律机制的形成,加强行业自律能力建设,推动社会和媒体对旅游诚信监督机制的形成和监督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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