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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的通知

 二、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内容和途径
  (一)改革普通高中的课程
  普通高中要逐步增设职业(技术)教育课,学习科目可由学生自己选择。
  (二)将部分普通高中改办为职业(技术)学校、职业中学、农业中学
  职业(技术)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二年至三年,主要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同时开设有关普通文化课。这类学校由教育部门和业务部门联办,隶属关系不变。
  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是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相结合的中等学校。
  将部分普通高中改办为职业(技术)学校,必须注意搞好普通中学的合理布局,适当改善办学条件,统筹安排,有计划地进行。已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大、中城市和厂矿企业办的普通高中可以多改一些。
  (三)各行各业举办职业(技术)学校
  要根据发展生产和服务性行业的需要,广开学路,举办各种职业(技术)学校。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办学形式灵活多样。这类学校除由各行各业举办外,集体和个人也可以办。
  各地还可以利用一些适合办学的关停的工厂厂房及设备举办职业(技术)学校或作为学校场所,也可留用一部分技术人员和老工人作教师或实习指导。
  有条件的大中城市还可试办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开设若干职业技术教育科目,提供专业教师,设备和实习场所。
  (四)积极发展和办好技工学校
  技工学校是培养中级技术工人的学校。 要办好现有技工学校, 并根据生产建设的需要,稳步地有计划地发展。现行的领导管理体制不变。
  (五)努力办好中等专业学校
  中等专业学校是培养中级技术管理人材的学校,应保持现行的领导管理体制不变。
 三、进行中等教育结构改革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毕业生的安排
  职业(技术)学校、职业中学、农业中学的毕业生,经过文化和技术考核,合格者发给毕业文凭。普通中学学生学习职业(技术)教育课的,成绩合格者,在毕业文凭上应给予注明。对上述各类学校的毕业生,国家不包分配。职业(技术)学校、职业中学的毕业生,由劳动部门(或劳动服务公司)推荐,经用人单位,考核,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择优录用,也可以自由选择职业。农村职业(技术)学校、农业中学的毕业生,社队安排各种技术管理人员,择优录用。
  职业(技术)学校、职业中学、农业中学的毕业生,可以报考高等院校。报考对口专业的考生,考试成绩在同一分段数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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