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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启用《出口商品配额数据管理系统》的通知

本系统与目前各发证机关使用的许可证发证系统相互独立,尚未达到配额数据共享。因此,现阶段发证机关在签发许可证时仍然需要在许可证发证系统中输入配额数据。下一步,发证机关将逐步更新许可证发证系统。在新发证系统启用后,各发证机关将不再输入配额数据,发证时所用配额数据将直接从《出口商品配额管理系统》中调用,通过各省市外经贸厅(委、局)使用《出口商品配额管理系统》输入的配额数据控制各许可证发证机关签发出口许可证,从而达到配额集中管理的目的。
《出口商品配额管理系统》是基于INTERNET技术开发的应用系统,应用部门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登入系统用户名称和口令的保管,必须由专人使用系统,保管口令。各省、市外经贸厅(委、局)登入系统的用户名称和口令请向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办公自动化部王辉领取,联系电话010—65129172。
《出口商品配额管理系统》是新开发的计算机应用系统,在功能上和用户友好程度上还需要进—步完善,诚望各单位在使用时,遇到问题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在新版本中加以改进。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办公自动化部

  附件二

《出口商品配额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二次分配输入、审核用户)


  根据外经贸部《关于出口商品配额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1998外经贸管发980号)的要求,各地外经贸厅(委)需要将配额二次分配、调整方案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报送外经贸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为了方便配额主管部门及时准确的将配额数据传送到外经贸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开发了《出口商品配额数据管理系统》,各配额主管部门可以使用本系统通过外经贸专用网直接将数据传送到外经贸部。
  一、系统基本的运行环境为
  1.一台微机,型号为586以上
  2.WIN9x操作系统
  3.IE或NETSCAPE浏览器软件
  4.专线或拨号登入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
  二、系统用户分类
  1.系统用户分为两类:配额—次分配用户,配额二次分配用户。
  2.—次分配用户分为两级:输入用户、核查用户,输入用户按照批文将一分数据输入系统以后,由核查用户审核,审核通过就成为正式有效数据。
  3.二次分配用户分为三级:输入用户、核查用户、贸管司审核用户,输入用户录入二分数据后,由本级核查用户审核,审核通过报贸管司终审,最终审核通过成为正式有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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