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货源要有一定保证。邮购图书的特点是品种分散、数量零星。除少数畅销品种外,邮购部门一般不必单独备货,所需图书可在本市的各门市部选配。门市部的同志,要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把为邮购部提供货源,作为一项任务承担起来,积极予以支持;对于省版图书(包括租型书)中比较紧张的品种,省级店对于省会所在地书店的邮购需要,应在分配数字时予以照顾;全国性的畅销品种,京沪两所应对京、沪两市邮购部门分别给以支持和照顾。
四、建立一套健全的对外和对内的规章制度。对读者的做法,全国要统一。总店在与部分省、市、自治区书店商量后,重新制定了《邮购简章》(以下称《简章》)。《简章》中的各项规定,各级书店都要严格执行。在执行中如发现有须修改补充之处,请随时告知总店。《简章》对供应图书的范围和对象,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执行的时候要注意灵活性。为了加强邮购部门的经济核算,合理负担邮寄费,《简章》规定:读者邮购图书,平寄邮费和普通包装费,个人购书由书店负担,单位购书由购书单位负担。不收个人读者的平寄邮费和普通包装费,是由于图书是宣传教育的工具,我们服务的主要对象又是边远地区的读者,同时又是为了保持解放区书店和解放前革命书店的好传统。不收个人读者平寄邮费,不应影响邮购工作人员的奖金。单位购书的平寄邮费和普通包装费,为便于计算,一律按书价10%收费。在书店内部,要健全邮购工作的制度,明确职责。从收信、收款、记卡、配书、复信、邮书到清帐等各道工序,手续要简化,处理要有条不紊,工作人员要职责分明,做到帐目清楚,复信及时,发书迅速。
五、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邮购部供应图书,应该面向全国,只要书店有书,读者来信邮购,都应该积极供应。在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各地邮购部,以供应本地区本省市的出版物(包括租型书)为主,外地图书在货源条件许可下,也应积极组织供应(内部发行图书按规定办理)。
2.有些紧张品种,对于偏僻农村、牧区、林区、三线地区和边防部队的个人读者,应该重点照顾。由于货源比较紧张,在一般情况下,个人和单位都有需要,应首先照顾个人读者。倘若单位确系急需,其需要量又很小(一种书只需要一二本),则应优先供应单位。
3.服务要周到。负责邮购工作的人员,应该树立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思想,恢复和发扬革命传统,对读者来信要耐心、细致、满腔热情地处理、答复。要注意熟悉业务熟悉书,加强和门市的联系,积极为读者找书。即使有些书一时无货,也应该热情、认真、负责地给予答复。读者对书店工作提出批评,如果符合实际,要虚心接受。读者对出版发行工作中的困难不了解,要耐心解释。读者不了解书店的规章制度,要作必要的说明。
4.积极开展宣传。要通过报纸、杂志、宣传品、通信,对广大读者进行书店开办邮购业务的宣传,使读者知道可以通过邮购的渠道,向书店选购图书。总店制定的《
新华书店邮购简章》可以在省、市、自治区级报刊上刊载(暂不在中央报刊上刊载),也可以由省、市、自治区书店翻印,在各地书店门市部和售书的供销社张贴,或在答复读者来信时附在信中寄给读者。要向读者进行书籍宣传,定期向读者印发邮购书目,向读者报导新书消息等方法都可运用。在给读者复信的时候,针对读者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推荐读者爱好而又有存书的书籍,是受到读者欢迎的好做法,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