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王文新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5]174号)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文新同志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民生证字[2005]第3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文新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仅限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职务)。
二、请你公司按照《
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4号)的有关规定,为王文新履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手续,并通知王文新持本批复及个人有效证件在30个工作日内到我会领取《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