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双百市场工程”实施进展顺利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收到商务部关于开展“双百市场工程”的通知后,主动向政府领导同志汇报,积极争取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认真开展项目推荐工作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全面摸清本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及流通企业发展情况基础上,制定了本地区“双百市场工程”实施规划,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荐市场和企业。全国37个省、市(包括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共推荐了207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692个建设和改造项目,其中准公益性项目341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51个,计划投资总额111.5亿元;推荐了174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申报项目450个,其中冷链系统项目155个,配送中心项目295个,计划总投资69.4亿元。
(二)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门支持
商务部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国家开发银行与商务部联合发文,安排专项贷款支持“双百市场工程”等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并给予利率下浮优惠。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争取相关的配套政策。北京市从商业流通发展资金中安排近3000万元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天津对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双百市场工程”项目直接补助200万元;陕西省安排2000万元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配套支持“双百市场工程”;深圳市安排1000万元对“双百市场工程”项目提供3年的全额贴息;安徽从中部发展资金(500万元)和流通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中安排部分资金对“双百市场工程”项目进行直接补助;辽宁准备从省政府安排的财政贴息资金中划出500-600万元用于支持纳入“双百市场工程”的市场和企业;吉林从省外贸发展资金中安排160万元对10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予以直接补助。
(三)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商务部决定从中央贸易发展基金中安排5亿元,采取直补和贴息相结合的方式,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承担的建设和改造项目。其中,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资金3亿元,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资金2亿元。商务部会同
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6年度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资金支持方式、标准、原则等做出了规定。对于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等准公益性设施,以及流通企业冷链系统项目,国家将给予直接补贴。对于批发市场建设仓储、配送等基础设施以及流通企业建设生鲜农产品配送中心所取得的金融机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国家将通过贴息方式予以支持。按照《通知》要求,商务部已向财政部申请拨付各地2006年度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