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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东出资比例、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东出资比例、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5]194号)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外方股东增持股权、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申请报告》(海富通司字[2005]第10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股东富通基金管理公司增持股权,同意你公司将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变更为15000万元人民币。

  你公司变更股东出资比例并增加注册资本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为76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1%;富通基金管理公司出资为与735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外汇现金,占注册资本的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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