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全国外汇调剂中心暂定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办理交易,遇节假日停业。
十四、委托单位向全国外汇调剂中心提交买入、卖出外汇委托书。
十五、全国外汇调剂中心根据当日交易情况办理成交,并向委托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六、委托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应在五日内办理外汇与人民币的交割,并交纳手续费。有关交割凭证应在交割完毕后的三日内复印送全国外汇调剂中心。
十七、全国外汇调剂中心对未成交的委托将通知委托单位。
第六章:交易管理
十八、中国人民银行可运用经济手段干预外汇市场、调节外汇供求,稳定外汇调剂价格。
十九、严禁各部门、各单位在外汇调剂中心之外私自买卖外汇或私自转让调剂外汇,违者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施行细则》惩处。
二十、全国外汇调剂中心在成交前没有收到委托方提交的撤销或变更的申请,一经成交,买方或卖方不论有任何理由都不得撤销和变更,买卖双方在接到成交通知后,必须按期办理交割和结算;未办或拖延办理所引起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二十一、买入调剂外汇应在六个月内使用,如属正当原因未能按期使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展期六个月。在规定期限内未使用或未用完的调剂外汇,由中国人民银行收购。原买入价低于收购日调剂价的按原买入价收购;原买入价高于收购日调剂价的,按收购日调剂价收购。
二十二、全国外汇调剂中心在办理外汇调剂业务时,按成交的人民币金额,向买卖双方各收千分之一点五(1.5‰)的人民币手续费;每笔最低费用十元人民币,最高费用一万元人民币。
二十三、各地外汇调剂中心在每日下午三点以前,将当天的成交金额、最高价、最低价、代表价(即成交较多的价格),电传或电报报全国外汇调剂中心。全国外汇调剂中心在次日上午九时前将全国调剂价格(代表价)及成交额反馈给各地外汇调剂中心。
第七章:异地交易
二十四、各地外汇调剂中心之间的外汇调剂,应在全国外汇调剂中心交易日上午十二时前通过电传提出买入和卖出外汇的委托。
二十五、全国外汇调剂中心按照各地外汇调剂中心的电传委托办理成交,将确定的调剂价格和成交金额电传通知委托的外汇调剂中心。
二十六、各地外汇调剂中心必须在接到成交通知电传后的第七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同时办理外汇和人民币的交割与结算手续。
二十七、各地外汇调剂中心委托全国外汇调剂中心买卖的外汇,应按成交的人民币金额向全国外汇调剂中心交付万分之五的手续费。在接到成交后第七个工作日汇给全国外汇调剂中心。
第八章:附则
二十八、本规程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自一九八八年三月二十日起实施。
附件二: 买入外汇委托书
日期: 编号:
┌────┬───────┬─────────┬────────────┐
│单位名称│ │人民币开户行和帐号│ │
├────┼───────┼─────────┼────────────┤第
│买入外汇│外汇额度/现汇│外汇额度开户局和帐│ │一
│金额 │ │号 │ │联
├────┴───┬───┤现汇行 │ │
│要求买入价格(每│ │ │ │全
│一外币合人民币元│ │ │ │国
│ ) │ │ │ │外
├───────┬┴───┼──────┬──┴────────────┤汇
│ │ │单位地址 │ │调
│购买外汇用途 │ ├──────┼───────────────┤剂
│ │ │联系人和电话│ │中
├───────┴────┴────┬─┴───────────────┤心
│委托单位保证: │ │留
│ 1.请按照上述条件买入外汇额度/│ │存
│现汇,可买入全部或部分,一经成交,│ │
│我单位保证按期履行交割和结算,如不│ │
│履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 │
│ 2.遵守《全国外汇调剂中心规程》│ 委托单位(盖章) │
│及有关外汇管理规定。 │ 年 月 日 │
├──────────────┬──┴─────────────────┤
│外汇管理局审核意见: │说明: │
│ │ 1.本委托书一式三联,由委托单位填写。│
│ 外汇管理局(盖章) │ 2.填好后送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经该局│
│ 年 月 日 │ 签署意见盖章后,将第一联送全国外汇│
├──────────────┤ 调剂中心。 │
│ 全国外汇调剂中心办理 │ 3.如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同意委托单位买入│
│ 成交情况: │ 上述外汇,由该局签署意见后退委托单│
│ │ 位。 │
└──────────────┴────────────────────┘
买入外汇委托书
日期: 编号:
┌────┬───────┬─────────┬────────────┐
│单位名称│ │人民币开户行和帐号│ │
├────┼───────┼─────────┼────────────┤
│买入外汇│外汇额度/现汇│外汇额度开户局和帐│ │
│金额 │ │号 │ │第
├────┴───┬───┤现汇行 │ │二
│要求买入价格(每│ │ │ │联
│一外币合人民币元│ │ │ │
│ ) │ │ │ │国
├───────┬┴───┼──────┬──┴────────────┤家
│ │ │单位地址 │ │外
│购买外汇用途 │ ├──────┼───────────────┤汇
│ │ │联系人和电话│ │管
├───────┴────┴────┬─┴───────────────┤理
│委托单位保证: │ │局
│ 1.请按照上述条件买入外汇额度/│ │留
│现汇,可买入全部或部分,一经成交,│ │存
│我单位保证按期履行交割和结算,如不│ │
│履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 │
│ 2.遵守《全国外汇调剂中心规程》│ 委托单位(盖章) │
│及有关外汇管理规定。 │ 年 月 日 │
├──────────────┬──┴─────────────────┤
│外汇管理局审核意见: │说明: │
│ │ 1.本委托书一式三联,由委托单位填写。│
│ 外汇管理局(盖章) │ 2.填好后送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经该局│
│ 年 月 日 │ 签署意见盖章后,将第一联送全国外汇│
├──────────────┤ 调剂中心。 │
│ 全国外汇调剂中心办理 │ 3.如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同意委托单位买入│
│ 成交情况: │ 上述外汇,由该局签署意见后退委托单│
│ │ 位。 │
└──────────────┴────────────────────┘
买入外汇委托书
日期: 编号:
┌────┬───────┬─────────┬────────────┐
│单位名称│ │人民币开户行和帐号│ │
├────┼───────┼─────────┼────────────┤
│买入外汇│外汇额度/现汇│外汇额度开户局和帐│ │第
│金额 │ │号 │ │三
├────┴───┬───┤现汇行 │ │联
│要求买入价格(每│ │ │ │
│一外币合人民币元│ │ │ │委
│ ) │ │ │ │托
├───────┬┴───┼──────┬──┴────────────┤单
│ │ │单位地址 │ │位
│购买外汇用途 │ ├──────┼───────────────┤留
│ │ │联系人和电话│ │存
├───────┴────┴────┬─┴───────────────┤
│委托单位保证: │ │
│ 1.请按照上述条件买入外汇额度/│ │
│现汇,可买入全部或部分,一经成交,│ │
│我单位保证按期履行交割和结算,如不│ │
│履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 │
│ 2.遵守《全国外汇调剂中心规程》│ 委托单位(盖章) │
│及有关外汇管理规定。 │ 年 月 日 │
├──────────────┬──┴─────────────────┤
│外汇管理局审核意见: │说明: │
│ │ 1.本委托书一式三联,由委托单位填写。│
│ 外汇管理局(盖章) │ 2.填好后送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经该局│
│ 年 月 日 │ 签署意见盖章后,将第一联送全国外汇│
├──────────────┤ 调剂中心。 │
│ 全国外汇调剂中心办理 │ 3.如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同意委托单位买入│
│ 成交情况: │ 上述外汇,由该局签署意见后退委托单│
│ │ 位。 │
└──────────────┴────────────────────┘
全国外汇调剂中心成交电传格式 │(释注)
│
TO ____________EAC │发往:___外汇调剂中心
FM:SEAC │发出:全国外汇调剂中心
NO. DATE* │编号 交割日期
PRICE /1USD │成交价 /1US$
BUY IN/SELL TO USD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入/卖出US$____
FROM/TO USD _________,_______,EAC │卖出/买入US$__从_
│ __外汇调剂中心
〃 │ ″
〃 │ ″
〃 │ ″
OVER │完毕
*DATE为交割日期 │
│
│
全国外汇调剂中心反馈交易信息格式 │(释注)
│
TO: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EAC │发往:____外汇调剂中心
FM:SEAC │发出:全国外汇调剂中心
NO: │ 编号:
Date: │ 日期:
NAME: P A │ 调剂中心名称 价格 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TOTAL │ 合计
OVER │ 完毕
│
注:P、A分别为PRICE和AMOUNT │
的缩写 │
向全国调剂中心报送交易信息格式 │ (释注)
│
TO:SEAC │ 发往:全国外汇调剂中心
FM:__________________EAC │ 发出:____外汇调剂中心
NO DATE │ 编号 日期
PRICE │ 价格*
TOTAL │ 金额
│ 合计**
│
OVER │ 完毕
│
│ 注:* 各汇调剂中心报送的
│ 价格是该外汇调剂中
│ 心的代表价格,金额
│ 是该外汇调剂中心成
│ 交金额的合计。
│ **“合计”栏无实际意义
│ ,目的是核对电文有
│ 误。合计栏数字是由
│ 价格数字乘以金额栏
│ 数字得出写的。
向全国调剂中心申请电传格式 │ (释注)
│
TO:SEAC │ 发往:全国外汇调剂中心
FM:______EAC │ 发出:____外汇调剂中心
NO DATE │ 编号 日期
B P A T │ 买入 价格 金额 合计*
S P A T │ 卖出 价格 金额 合计
OVER │ 完毕
│
* SEAC为STATE EXCHANGE │*合计栏数字是由价格栏数字
ADJUSTMENT CENTER的缩写 │ 乘以金额栏数字得出的,起
│ 核对电文数字之用。
注:B、S、P、A、T分别为BUYING、│
SELLING、PRICE、AMOUNT │
TOTAL的缩写。 │
外汇额度/现汇成交通知书
日期: 编号:
┌───────────────────────────────────┐
│ :下列外汇 额度/现汇 已于 月 日在我中心成交,特此通│
│ 知。 │
├───────────────────┬───────────────┤
│ 卖出单位 │ 买入单位 │
├──┬─────┬────┬─────┼──┬───┬─────┬──┤第
│名称│地址和电话│外汇额度│委托书 │名称│地址和│人民币开户│委托│一
│ │ │开户局和│ │ │ │ │ │联
│ │ │帐号 │编号 │ │ 电话 │ │ │
│ │ │现汇开户│ │ │ │行和帐号 │书编│全
│ │ │行和帐号│ │ │ │ │ │国
│ │ │ │ │ │ │ │ 号 │外
├──┼─────┼────┼─────┼──┼───┼─────┼──┤汇
│ │ │ │ │ │ │ │ │调
├──┴─────┼────┴─────┼──┼───┼────┬┴──┤剂
│成交金额:外汇额│调剂价(每1外币合人│人民│ 手 │外汇来 │外汇 │中
│度/现汇 │民币元) │币总│ 续 │ 源 │用途 │心
│ │ │额 │ 费 │ │ │留
│ │ │ │ │ │ │存
├────────┼──────────┼──┼───┼────┼───┤
│ │ │ │ │ │ │
├────────┴──────────┴──┴───┴────┴───┤
│ 经办人: 负责人: 全国外汇调剂中心(盖章) │
│ 年 月 日 │
├───────────────────────────────────┤
│ 说明:1.买卖双方应于本通知到达日后七日内办理交割和结算,同时将手 │
│ 续费汇入: │
│ 开户行: 帐号 收我中心帐。 │
│ 2.交割后三日内请将有关交割和手续费凭证复印送我中心。 │
└───────────────────────────────────┘
外汇额度/现汇成交通知书
日期: 编号:
┌───────────────────────────────────┐
│ :下列外汇 额度/现汇 已于 月 日在我中心成交,特此通│
│ 知。 │
├───────────────────┬───────────────┤第
│ 卖出单位 │ 买入单位 │二
├──┬─────┬────┬─────┼──┬───┬─────┬──┤联
│名称│地址和电话│外汇额度│委托书 │名称│地址和│人民币开户│委托│
│ │ │开户局和│ │ │ │ │ │卖
│ │ │帐号 │编号 │ │ 电话 │ │ │出
│ │ │现汇开户│ │ │ │行和帐号 │书编│单
│ │ │行和帐号│ │ │ │ │ │位
│ │ │ │ │ │ │ │ 号 │留
├──┼─────┼────┼─────┼──┼───┼─────┼──┤存
│ │ │ │ │ │ │ │ │
├──┴─────┼────┴─────┼──┼───┼────┬┴──┤
│成交金额:外汇额│调剂价(每1外币合人│人民│ 手 │外汇来 │外汇 │
│度/现汇 │民币元) │币总│ 续 │ 源 │用途 │
│ │ │额 │ 费 │ │ │
│ │ │ │ │ │ │
├────────┼──────────┼──┼───┼────┼───┤
│ │ │ │ │ │ │
├────────┴──────────┴──┴───┴────┴───┤
│ 经办人: 负责人: 全国外汇调剂中心(盖章) │
│ 年 月 日 │
├───────────────────────────────────┤
│ 说明:1 .买卖双方应于本通知到达日后七日内办理交割和结算,同时将手 │
│ 续费汇入: │
│ 开户行: 帐号 收我中心帐。 │
│ 2.交割后三日内请将有关交割和手续费凭证复印送我中心。 │
└───────────────────────────────────┘
外汇额度/现汇成交通知书
日期: 编号:
┌───────────────────────────────────┐
│ :下列外汇 额度/现汇 已于 月 日在我中心成交,特此通│
│ 知。 │
├───────────────────┬───────────────┤
│ 卖出单位 │ 买入单位 │
├──┬─────┬────┬─────┼──┬───┬─────┬──┤第
│名称│地址和电话│外汇额度│委托书 │名称│地址和│人民币开户│委托│三
│ │ │开户局和│ │ │ │ │ │联
│ │ │帐号 │编号 │ │ 电话 │ │ │
│ │ │现汇开户│ │ │ │行和帐号 │书编│买
│ │ │行和帐号│ │ │ │ │ │入
│ │ │ │ │ │ │ │ 号 │单
├──┼─────┼────┼─────┼──┼───┼─────┼──┤位
│ │ │ │ │ │ │ │ │留
├──┴─────┼────┴─────┼──┼───┼────┬┴──┤存
│成交金额:外汇额│调剂价(每1外币合人│人民│ 手 │外汇来 │外汇 │
│度/现汇 │民币元) │币总│ 续 │源 │用途 │
│ │ │额 │ 费 │ │ │
├────────┼──────────┼──┼───┼────┼───┤
│ │ │ │ │ │ │
├────────┴──────────┴──┴───┴────┴───┤
│ 经办人: 负责人: 全国外汇调剂中心(盖章) │
│ 年 月 日 │
├───────────────────────────────────┤
│ 说明:1.买卖双方应于本通知到达日后七日内办理交割和结算,同时将手 │
│ 续费汇入: │
│ 开户行: 帐号 收我中心帐。 │
│ 2.交割后三日内请将有关交割和手续费凭证复印送我中心。 │
└───────────────────────────────────┘
外汇额度/现汇成交通知书
日期: 编号:
┌───────────────────────────────────┐
│ :下列外汇 额度/现汇 已于 月 日在我中心成交,特此通│
│ 知。 │
├───────────────────┬───────────────┤
│ 卖出单位 │ 买入单位 │
├──┬─────┬────┬─────┼──┬───┬─────┬──┤第
│名称│地址和电话│外汇额度│委托书 │名称│地址和│人民币开户│委托│四
│ │ │开户局和│ │ │ │ │ │联
│ │ │帐号 │编号 │ │ 电话 │ │ │
│ │ │现汇开户│ │ │ │行和帐号 │书编│卖
│ │ │行和帐号│ │ │ │ │ │出
│ │ │ │ │ │ │ │ 号 │单
├──┼─────┼────┼─────┼──┼───┼─────┼──┤位
│ │ │ │ │ │ │ │ │
├──┴─────┼────┴─────┼──┼───┼────┬┴──┤
│成交金额:外汇额│调剂价(每1外币合人│人民│ 手 │外汇来 │外汇 │外
│度/现汇 │民币元) │币总│ 续 │ 源 │用途 │汇
│ │ │额 │ 费 │ │ │额
│ │ │ │ │ │ │度
├────────┼──────────┼──┼───┼────┼───┤现
│ │ │ │ │ │ │汇
├────────┴──────────┴──┴───┴────┴───┤开
│ 经办人: 负责人: 全国外汇调剂中心(盖章) │户
│ 年 月 日 │局
├───────────────────────────────────┤行
│ 说明:1.买卖双方应于本通知到达日后七日内办理交割和结算,同时将手 │留
│ 续费汇入: │存
│ 开户行: 帐号 收我中心帐。 │
│ 2.交割后三日内请将有关交割和手续费凭证复印送我中心。 │
└───────────────────────────────────┘
外汇额度/现汇成交通知书
日期: 编号:
┌───────────────────────────────────┐
│ :下列外汇 额度/现汇 已于 月 日在我中心成交,特此通│
│ 知。 │
├───────────────────┬───────────────┤
│ 卖出单位 │ 买入单位 │
├──┬─────┬────┬─────┼──┬───┬─────┬──┤第
│名称│地址和电话│外汇额度│委托书 │名称│地址和│人民币开户│委托│五
│ │ │开户局和│ │ │ │ │ │联
│ │ │帐号 │编号 │ │ 电话 │ │ │
│ │ │现汇开户│ │ │ │行和帐号 │书编│买
│ │ │行和帐号│ │ │ │ │ │入
│ │ │ │ │ │ │ │ 号 │单
├──┼─────┼────┼─────┼──┼───┼─────┼──┤位
│ │ │ │ │ │ │ │ │
├──┴─────┼────┴─────┼──┼───┼────┬┴──┤
│成交金额:外汇额│调剂价(每1外币合人│人民│ 手 │外汇来 │外汇 │外
│度/现汇 │民币元) │币总│ 续 │ 源 │用途 │汇
│ │ │额 │ 费 │ │ │额
├────────┼──────────┼──┼───┼────┼───┤度
│ │ │ │ │ │ │开
├────────┴──────────┴──┴───┴────┴───┤户
│ 经办人: 负责人: 全国外汇调剂中心(盖章) │局
│ 年 月 日 │现
├───────────────────────────────────┤汇
│ 说明:1.买卖双方应于本通知到达日后七日内办理交割和结算,同时将手 │开
│ 续费汇入: │户
│ 开户行: 帐号 收我中心帐。 │行
│ 2.交割后三日内请将有关交割和手续费凭证复印送我中心。 │留
└───────────────────────────────────┘存
卖出外汇委托书
日期: 编号:
┌───────┬─────────┬──────────┬──────┐
│单位名称 │ │人民币开户行和帐号 │ │
├───────┼─────────┼──────────┼──────┤
│卖出外汇金额 │外汇额度/现汇 │外汇额度开户局和帐户│ │
├───────┴──────┬──┤现 汇 行 │ │
│要求卖出价格(每一外币合人 │ ├────────┬─┴──────┤第
│ 民币元) │ │单位地址 │ │一
├───────┬──────┴──┼────────┼────────┤联
│外汇来源 │ │联系人和电话 │ │
├───────┴─────────┴────┬───┴────────┤全
│委托单位保证: │ │国
│ 1.请按照上述条件卖出外汇额度/现汇,可卖│ │外
│ 出全部或部分,一经成交,我单位保证按期│ │汇
│ 履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 │调
│ 2.遵守《全国外汇调剂中心规程》及有关外汇│ 委托单位( 盖章)│剂
│ 管理规定。 │ 年 月 日 │中
├───────────────────┬──┴────────────┤心
│外汇管理局审核意见: │说明: │留
│ │ 1.本委托书一式三联,由委托│存
│ 外汇管理局(盖章 )│ 单位填写。 │
│ 年 月 日 │ 2.填好后送国家外汇管理局审│
├───────────────────┤ 核,经该局签署意见盖章后│
│全国外汇调剂中心办理成交情况: │ ,将第一联送全国外汇调剂 │
│ │ 中心。 │
│ │ 3.如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同意委│
│ │ 托单位卖出上述外汇,由该│
│ │ 局签署意见后退委托单位。│
└───────────────────┴───────────────┘
卖出外汇委托书
日期: 编号:
┌───────┬─────────┬──────────┬──────┐
│单位名称 │ │人民币开户行和帐号 │ │
├───────┼─────────┼──────────┼──────┤
│卖出外汇金额 │外汇额度/现汇 │外汇额度开户局和帐户│ │
├───────┴──────┬──┤现 汇 行 │ │
│要求卖出价格(每一外币合人 │ ├────────┬─┴──────┤第
│ 民币元) │ │单位地址 │ │二
├───────┬──────┴──┼────────┼────────┤联
│外汇来源 │ │联系人和电话 │ │
├───────┴─────────┴────┬───┴────────┤国
│委托单位保证: │ │家
│ 1.请按照上述条件卖出外汇额度/现汇,可卖│ │外
│ 出全部或部分,一经成交,我单位保证按期│ │汇
│ 履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 │管
│ 2.遵守《全国外汇调剂中心规程》及有关外汇│ 委托单位( 盖章)│理
│ 管理规定。 │ 年 月 日 │局
├───────────────────┬──┴────────────┤留
│外汇管理局审核意见: │说明: │存
│ │ 1.本委托书一式三联,由委托│
│ 外汇管理局(盖章 )│ 单位填写。 │
│ 年 月 日 │ 2.填好后送国家外汇管理局审│
├───────────────────┤ 核,经该局签署意见盖章后│
│全国外汇调剂中心办理成交情况: │ ,将第一联送全国外汇调剂 │
│ │ 中心。 │
│ │ 3.如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同意委│
│ │ 托单位卖出上述外汇,由该│
│ │ 局签署意见后退委托单位。│
└───────────────────┴───────────────┘
卖出外汇委托书
日期: 编号:
┌───────┬─────────┬──────────┬──────┐
│单位名称 │ │人民币开户行和帐号 │ │
├───────┼─────────┼──────────┼──────┤
│卖出外汇金额 │外汇额度/现汇 │外汇额度开户局和帐户│ │
├───────┴──────┬──┤现 汇 行 │ │
│要求卖出价格(每一外币合人 │ ├────────┬─┴──────┤
│ 民币元) │ │单位地址 │ │第
├───────┬──────┴──┼────────┼────────┤三
│外汇来源 │ │联系人和电话 │ │联
├───────┴─────────┴────┬───┴────────┤
│委托单位保证: │ │委
│ 1.请按照上述条件卖出外汇额度/现汇,可卖│ │托
│ 出全部或部分,一经成交,我单位保证按期│ │单
│ 履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 │位
│ 2.遵守《全国外汇调剂中心规程》及有关外汇│ 委托单位( 盖章)│留
│ 管理规定。 │ 年 月 日 │存
├───────────────────┬──┴────────────┤
│外汇管理局审核意见: │说明: │
│ │ 1.本委托书一式三联,由委托│
│ 外汇管理局(盖章 )│ 单位填写。 │
│ 年 月 日 │ 2.填好后送国家外汇管理局审│
├───────────────────┤ 核,经该局签署意见盖章后│
│全国外汇调剂中心办理成交情况: │ ,将第一联送全国外汇调剂 │
│ │ 中心。 │
│ │ 3.如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同意委│
│ │ 托单位卖出上述外汇,由该│
│ │ 局签署意见后退委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