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通过对有缺陷压力容器进行修理、降压和报废处理,消除大部分隐患,事故明显减少。“七五”期间,全国发生的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比“六五”期间少99起,下降16.5%,石化总公司系统在用的二万七千台压力容器中,符合安全要求的占89.39%,近年没有发生由于压力容器缺陷引起的爆炸事故。被认为北京三大隐患的燕山石化公司的四台乙烯球罐、云岗的液化石油气球罐和北京焦化厂二百零八台煤气储罐,经过整顿,隐患已经消除。
(三)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受到用户好评。过去,由于对设备技术状况不明,有的压力容器一直闲置未用,有的压力容器未能充分发挥设备潜力,在整顿治理中,经过分析评定,适当处理后,一些闲置未用的能按原工艺要求投入使用,一些未能发挥潜力的能稳定、长周期、满负荷运行。据岳阳、临湘、慈利、桃源等地二十五家中小氮肥厂统计,压力容器及工艺设备的年开车天数均有所增加。
(四)推动了技术进步。一些单位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合作,推广应用一批先进的检测、修理技术,解决一些技术难题,促进了生产发展。很多单位还健全了技术档案,有条件的单位采用了计算机管理。
(五)培养、锻炼一批压力容器检验人员。通过整顿治理和经验交流,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检验人员熟悉了法规、标准,技术水平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为今后的定期检验工作打下了一定基础。
(六)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部制定了《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和《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两个规章,使在用压力容器的安全工作初步纳入规范化管理。
二、压力容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单位没有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往往强调生产,忽视安全,宁可等压力容器出了问题被迫停机,也不稿定期检验。特别是一些实施承包的单位,拼设备的短期行为问题比较突出。还有些单位对经过检验确认是危及安全的压力容器,仍冒险使用,造成事故发生。
(二)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不佳。这次整顿治理,考虑到多年积存的问题,为照顾生产需要和企业的承受能力,对现有压力容器的安全要求还是低水平的,只要求保证在下一检验期前能安全运行即可。在检验的压力容器中,属于监控使用,带病运行的占11%。一些大厂、老厂设备陈旧,需要逐步更新。如吉化公司的三千八百六十四台压力容器,“文革”前投用的占21.6%,“文革”期间投用的占37.2%,“文革”以后投用的占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