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公布首批授权的安防工程检测机构名单的通知
(公科安[2000]40号 2000年12月2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科技处(技防办):
第一批申请承担安防工程检测任务的机构共有16个省(含自治区、直辖市)的22个单位,经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并研究决定,首批授权14家,现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首批授权的安防工程检测机构名单
1、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检中心
3、北京市电子产品质量检验站
4、黑龙江省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工程)质检站
5、吉林省消防与公共安全技术产品质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