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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财税信息系统(税务部分)进机工作总结》的通知

  1992年5月,国家税务局经商财政部计算中心同意,决定将原已配备在辽宁省税务局等9单位的MICROA小型计算机全部更换为同一厂商的U6000/65小型计算机,以适应计算机技术发展的需要。同年9月,继续为局机关和安徽省税务局等6单位进口配备了U6000/65小型计算机;12月又完成了黑龙江省税务局等8单位的进机工作,所配设备型号分别为U6000/65和AS/400—F20;1993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等8单位也完成了小型计算机进口配备工作,设备型号仍为U6000/65和AS/400—F20(海口市税务局为RS/6000)。
  1994年5月,根据税务系统分设工作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作出决定,凡通过财税信息系统安排进口配备的小型计算机系统及附属设备,其所有权归相应的省、市国家税务局;各单位已参加小型机技术培训和现负责小型机开发应用及维护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留在相应的省、市国家税务局。
  1994年至1996年,国家税务总局在财政部的继续支持下,完成了税务系统包括贵阳市国家税务局等15个单位在内的最后两批进机工作,所配设备型号均为IBM公司RS/6000。
  以上共分八批进口小型计算机62台,其中IBM公司AS/400—B10小型机15台,AS/400—F20小型机6台,RS/6000小型机16台,Unisys公司U6000/65小型机25台,基本按期完成了原定进机计划。
  在进机工作期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组织小型机软、硬件技术国内培训班近二十期,参加培训人员三百多人,境外高级技术培训班八期,参加培训人员一百余人。
  二、进口小型计算机开发和应用情况
  1990年全国税务系统第一次计算机应用工作会议后,国家税务局提出了“抓基层,抓应用,抓效果”的口号,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在继续努力提高税务系统计算机装备水平的同时,高度重视计算机的开发应用工作。财税信息系统进口的小型计算机作为税务系统所装备的最高档计算机设备,其开发应用工作一直得到了国家税务局(总局)和有关单位的重视。在各有关单位的重视和广大技术人员的努力下,财税信息系统进口的小型机系统大部分已在税收征管和机关事务处理方面投入实际应用。
  财税信息系统进口小型计算机的开发应用工作分以下几个方面:
  (一)AS/400—B10小型机的开发应用
  1991年初,税务系统已有15个单位配备了IBM公司的AS/400—B10小型计算机系统,国家税务局针对该15台小型计算机均安装在省、市一级税务机关,且配置较低这一情况,提出了开发机关事务管理系统的设想,并召开专门座谈会对开发内容、开发方法和开发后的推广应用问题作了研究。1991年6月,国家税务局集中各进机单位的十多名技术人员,在河北省税务局进行了《AS/400小型计算机机关事务管理系统》的设计和开发工作。该项开发工作于9月份完成后,即在部分装机单位进行了会统信息处理、税收计划分析等方面的应用,初步发挥了小型机的作用,并为今后在省、市税务机关开展办公自动化工作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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