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要本着“巩固提高,突出特色”的方针,重视文明校园建设。各院校要积极扶持和规范学生社团,帮助学生开展丰富有益的课余活动。要努力创造条件,满足学生对健康、高雅文化的需求,以利于学生文化素质的提高和良好道德情操的养成。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校园文化管理,努力消除腐朽落后文化对学生的消极影响,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
15.对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要给予表彰。文化部将不定期地在部属院校中开展“创建文明校园”和“三育人”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四、大力加强艺术院校德育队伍建设
16.要本着德才兼备、少数专职、多数兼职、专兼结合、相对稳定,逐步向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方向发展的原则,充实加强德育队伍。各高等艺术院校要下决心挑选一批又红又专的中青年教师、品学兼优的毕业生充实到德育队伍中;各中等艺术学校也要选配政治素质较强的青年教师和优秀的大、中专毕业生,补充、配备到团组织和思想教育工作的干部队伍中,并继续加强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各级各类高、中等艺术院校,凡存在政工干部空岗问题的,要在今明两年内全部解决。
17.积极开展各种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素质。要创造条件组织政治理论课教员和德育工作者参加社会实践,接触实际,了解国情,研究改革开放前沿的新情况、新问题,认清形势和任务,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掌握在新时期做好德育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要采取措施,提高年轻德育工作者的学历层次,要按照高学历、高职称、专家化的目标,建设这支队伍。
要积极推动德育教育的科研和学科建设,各院校应把德育重大问题研究项目列入院校科研规划。
18.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德育工作者在职称评聘、职务提升、调资、住房等方面已有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要合理确定德育课专职教师的编制,对“双肩挑”的干部、教师,在工作期满后,应给予一定时间的学术休假。要制定政策,保证德育工作所需经费。学校要为德育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与设备,不断改善条件,优化、丰富教育手段。要有计划地组织从事德育工作的同志开展社会考察、调研活动,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为他们出国学习、进修、参加学术交流提供方便。
五、加强对艺术院校德育工作的领导
19.学校的党政一把手都要亲自抓德育。高等艺术院校应根据院校实行的党委领导下的院(校)长负责制原则,党委(总支)要对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负责;中等艺术学校党政领导则应齐抓共管,携手做好学生德育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德育工作的管理体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规划,保证德育工作的组织落实,措施落实,领导责任落实。党政领导班子要定期研究德育工作,及时解决德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