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核员应核点人民币及复核有关审核资料,经复核现金准确,水单缮制正确,印章齐全后,复核人员在水单上加盖名章;凭原水单兑出的,应在原水单上加盖“已退兑”章后收存,将人民币、卖出水单交出纳员。
五、出纳员将应收人民币收妥,按兑换水单的外币金额配款,并在水单上加盖“现金付讫”章,然后将外币、人民币零头金额连同水单交给付款复核员。
六、付款复核员认真复点现金并与水单金额核对一致后,将外币、找零款及水单交给顾客,请其当面点清。
七、会计分录:
借:701库存现金 本币
贷:844外汇买卖(钞卖价) 本币
借:844外汇买卖(钞卖价) 外币
贷:701库存现金 外币
如有零头金额
贷:844外汇买卖(钞卖价) 外币(零头金额)
借:844外汇买卖(钞卖价) 本币
贷:701库存现金 本币
第三节 外币间的兑换
一、顾客持一种外币申请兑换成另一种外币时,经办人员应审核所收外币是否属于本行可办理兑换之货币,是否流通,并确认币别和金额,鉴别其真伪。
二、填制一式五联外汇买卖套汇水单。第一联外币兑换水单,由经办行盖章后交顾客收执,第二联外汇买卖科目(买入外币)贷方传票,第三联外汇买卖科目(卖出人民币)借方传票,第四联外汇买卖科目(买入人民币)贷方传票,第五联外汇买卖科目(卖出外币)借方传票。
三、兑出外币金额的计算
兑入外币金额×兑入外币钞买价=人民币金额
人民币金额÷兑出外币卖出价=兑出外币金额
四、复核员复核清点、鉴别真伪无误后,收进所兑入的外币,付出应兑出的外币。
五、会计分录:
借:701库存现金 外币
贷:844外汇买卖(钞买价) 外币
借:844外汇买卖(钞买价) 本币
贷:844外汇买卖(钞卖价) 本币
借:844外汇买卖(钞卖价) 外币
贷:701库存现金 外币
如有零头金额,与本章第二节“卖出外币”中分录相同。
六、经办行在办理外币兑换业务时,应设立外币现钞库存登记簿,每日营业终了,凭外币借贷方现金科目传票,按币别登记,同时结出余额,与现金科目总账余额及实际外币现钞库存数核对,保证账簿、账实相符。
第四节 错款的处理
外币兑换或旅行支票兑换发生差错(包括长、短款和误收假钞、假旅行支票),应严格按照《出纳制度》、《外汇会计制度》处理。
第三章 外币旅行支票业务操作规程
旅行支票(TRAVELLERS CHEQUE)是一种由一些大银行、大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专供旅行者使用的支付工具,它不同于一般的银行汇票、支票。旅行支票一般不受日期限制,除有限制地区使用者外,可在全世界使用。旅行支票具有面额固定、兑取方便、携带安全、挂失补偿等优点。
我行目前办理的外币旅行支票业务包括:代售旅行支票、兑付旅行支票及旅行支票的挂失和补偿三个部分。
第一节 代售旅行支票
一、旅行支票的订购与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