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7年12月29日 实施日期:2007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原因:管理职能转移)文化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艺术院校
青年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文教发[1997]53号)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部属高等艺术院校中有一支忠诚党的艺术教育事业,学术水平较高的骨干教师队伍和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学者、专家,使院校在国内外艺术教育界保持着较高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的高级专门艺术人才,为我国的艺术教育事业和文化事业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但由于多种原因所致,目前师资队伍年龄老化,尤其是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和青年学科带头人断档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据统计,到2000年,部直属9所艺术高校现有在岗约90%的教授、85%的副教授将陆续退出教学第一线。如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将直接危及和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导致教育教学质量的下降。因此,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和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这一具有战略性的问题已迫在眉睫。根据《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要求,为切实加强部属高等艺术院校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保证跨世纪高级专门艺术人才的培养,特提出如下措施:
一、成立相应的协调、领导机构,加强对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由部长或主管艺术教育的副部长任组长,教育司、办公厅、计财司、人事司、外联局、艺术局等有关司局负责人参加,组成文化部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指导、审议我部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教育司。
二、制定并实施部、校、系三级青年师资培养计划。部属高等艺术院校要以系(部)为单位,制定本系(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有重点地培养重点课程、重点专业、重点学科的青年教学、科研人才,并在师资力量的调配上抓好老带新、传帮带。有条件的院校可以实行导师制,为青年教学、科研带头人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保证重点学科教学、科研一线后继有人。部属高校在系(部)计划基础上,结合本门类艺术发展实际,作出本院校青年骨干教学、科研师资的培养计划和具体措施。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美术学院要充分利用可以单独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利条件,切实做好青年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教育司在部属院校计划的基础上,综合全国艺术学科发展状况,制定文化部高校青年师资和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在部计财、人事、外联等职能司局共同配合下组织落实。教育司拟在9所部属高校中初步确定70名45岁以下重点培养对象(其中戏曲10名,戏剧、音乐、舞蹈、美术各15名),名单由院校提出,部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