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凡在建设银行开户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会团体及国内居民、常驻国内的外籍人士、港澳侨胞等均可向当地建设银行发卡机构申领转账卡。
第四条 单位申领转账卡须向发卡机构提供单位有效证明及合法持卡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个人申领转账卡须提供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回乡证、护照等)。单位合法持卡人及个人到当地建设银行发卡机构填写申请表,存入一定数额备用金,交纳年费后,领取转账卡,同时领取个人密码。
第五条 持卡人凭转账卡可在建设银行联网(以发卡行声明联网范围为准,下同)的特约商户通过POS自动进行购物消费结算,也可在联网的自动柜员机(ATM)上存入或支取现金,还可在联网的收(缴)费场所通过POS自动支付费用。
第六条 持卡人使用转账卡交易时以该卡备用金账户存款余额为限,不允许透支。如余额不足,该笔交易不能进行。持卡人须到建设银行联网的营业机构、储蓄网点或具备存款功能的ATM上办理续存款,持卡人续存款入账后,其转账卡交易方可继续进行。
第七条 持卡人转账卡备用金账户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办法计付利息。
第八条 转账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否则,因此而产生的风险损失由合法持卡人本人承担。持卡人使用转账卡时须正确输入个人密码,如密码遗忘,应立即到发卡机构办理换卡。持卡人需妥善保管转账卡及密码(卡与密码应分开保管),因遗失或泄漏个人密码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持卡人本人承担。
第九条 持卡人可通过ATM或发卡机构提供的电话银行系统查询其转账卡备用金账户存款余额,也可到发卡机构要求打印对账单。
第十条 转账卡遗失或被窃,持卡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发卡行声明已联网的营业机构、储蓄网点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手续费20元。办理挂失时,持卡人须填写挂失申请书,确认挂失金额以账户存款余额为准,挂失前该卡存款已被使用或支取,损失由持卡人本人承担。办理正式挂失手续7天后,持卡人应持挂失申请书副本、身份证件到原发卡机构办理换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