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转账卡有效期2年。如卡片在有效期内损坏,持卡人可凭旧卡换领新卡。领卡后,持卡人如不再需要使用转账卡,可向发卡机构退回转账卡并办理销户。
第十二条 持卡人使用转账卡须交纳年费(服务手续费,下同),年费标准为12元,每月1元。
第十三条 转账卡换卡须交纳工本费。工本费标准为每卡5元。
第十四条 持卡人申办、使用转账卡必须遵守本规则的各项规定。在遵守本规则的情况下,如持卡人不能正常用卡,持卡人有权向发卡行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如持卡人不按本规则使用转账卡,发卡行有权取消持卡人使用转账卡的权利,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由持卡人本人承担。
第十五条 建设银行发卡行应依照本规则保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为持卡人提供方便、安全、快捷、合规的服务。
第十六条 建设银行特约商户及受理转账卡的营业机构、网点应按照《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章程》及本规则规定为转账卡持卡人用卡提供优质文明服务,不能拒绝受卡或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七条 本规则由中国建设银行制定和解释。建设银行保留随时修改本规则的权利,修改后的条款对发卡行、持卡人、特约商户具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均依照《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章程》执行。
附件2:
中国建设银行转账卡卡片标准(试行)
根据龙卡系列产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规则的原则,总行制订了《中国建设银行转账卡卡片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今后各行发行建设银行转账卡,请按此《标准》执行。
一、转账卡卡片由总行统一设计、订购,各分行根据需要向总行申请领取。
二、转账卡卡号共16位,4位一组。编排规则按建总发字[1995]第49号文执行。磁条格式、内容按建总发字(1992)第176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