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采用
“上网定价”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证监发字[1997]55号 1997年3月6日)
江苏省证券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实施方案>的报告》(苏证字[1997]5号)及发行方案,江苏省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转报<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请示》(苏证管办[1997]5号)收悉。经研究,你公司所报发行方案符合我会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A股)5100万股。发行期间(3天)冻结资金的利息,按企业存款利率计息部分归发行公司所有。
请你公司在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商深圳证券交易所,精心组织、稳妥操作,防止发行中的虚假申购,确保发行工作万无一失。发行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反馈表传真至我会发行部;7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将发行情况总结报告、验资报告、公证报告、申购配售磁盘报至我会发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