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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关于对军队保卫部门查询、冻结有关储蓄存款问题的答复
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关于对军队保卫部门查询、
冻结有关储蓄存款问题的答复
(银条法[1997]4号 1997年1月13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保卫部:
你部[1997]政保函字第1号文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
225条
及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军队保卫部门只能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在行使侦查权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存款进行查询、冻结,但不能扣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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