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5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5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我局指定上海华东专利事务所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自公告之日起,该事务所可以接受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委托代理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来我国申请专利等有关专利事务的委托代理。
  根据我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国专发法字[1993]第63号文),同时指定该事务所为代理台湾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来大陆申请专利的专利代理机构。
  上海华东国际专利事务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