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五省市对减轻义务教育阶段
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综合报告
(1995年3月17日)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指示和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1994年10月,国家教育督导团组织北京、上海、天津、河北、辽宁等五省、市对所辖城区(河北、辽宁均为省会城区)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五省市教委、教育局对这次督导检查工作很重视,都组织了由督导部门和其他有关处室人员,以及在当地的国家督学参加的督导检查组,共抽查了11个城区,除听取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情况汇报外,深入检查了33所初级中学、52所小学,对3033名中学生、5117名小学生和4280名学生家长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意见。督导检查后,五省、市对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提出了今后工作意见,向国家教委报送了报告。
一、五省、市对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从思想上逐步重视,工作上也逐步有所加强。表现在:
1.组织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1993年,国家教委下达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指示后,上海市即作为干部培训内容,要求全市中小学校长认真学习、贯彻,并列入督导评估工作之中,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李岚清副总理去年召开座谈会之后,该市又及时向教育系统各级领导传达,召开分管区、县长会议研究贯彻措施,并由市教卫办、教育局的8位负责同志分别就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问题作了录像讲话,组织全体中小学校长、教师收看,展开了一场大讨论。天津市对李岚清副总理在座谈会上的讲话十分重视,由市教育局专门下发通知,提出了6条贯彻意见。河北省教委也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要求全省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从思想上实现“三个转轨”,即: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由片面追求升学率向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转轨,由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灌输向主动学习、生动活泼发展转轨。
2.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明确要求,建立有关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如北京在1994年的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五加强、五不许”的要求,即:加强区、县对学校教育质量的综合评价,不许给学校压升学指标,按升学率、分数排队,和依此奖惩学校、教师;加强对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许随意增减课程和教学时数,以及为应考举行统测、统练和模拟考试;加强对学生用书的管理,不许乱编、滥印和硬性向学生推销复习资料和书刊;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管理,不许将竞赛成绩同推荐升入初中挂钩;加强对校外各类辅导班的管理,不许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校、奥班。该市要求在二三年内以此作为目标,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沈阳市教委就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问题先后下发了6个文件,在升学、考试、作业量、补课、复习资料、执行教学计划等方面作出了严格规定,并建立了督导检查制度,社会监督、举报制度和课外用书审批制度。1993年,他们对违背不准组织全员补课规定的5所中学进行了通报批评,扣发了学校干部一个季度的奖金,并取消了学校一年参加评优的资格,从而基本煞住了假期“补课风”。上海市还修订了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意见,突出了有关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要求,加强了对教学工作的管理。1994年在全市开展了对教学常规管理情况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