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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部关于省级煤炭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监察局的通知
煤炭工业部关于省级煤炭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监察局的通知
(煤办字[1994]第536号 1994年10月20日)
各省煤炭工业管理局: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部决定:
一、
各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内设安全监察局。设立安监局后,已设的安全监察处同时撤销。
二、
安监局局长按副厅局级干部配备。
三、
设立安监局后,各省煤炭管理机构编制不作调整,如需充实人员,应在机关编制内调剂解决。安监局下原则上不再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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