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煤炭工业部关于省级煤炭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监察局的通知

煤炭工业部关于省级煤炭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监察局的通知
(煤办字[1994]第536号 1994年10月20日)


各省煤炭工业管理局: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部决定:
  一、各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内设安全监察局。设立安监局后,已设的安全监察处同时撤销。
  二、安监局局长按副厅局级干部配备。
  三、设立安监局后,各省煤炭管理机构编制不作调整,如需充实人员,应在机关编制内调剂解决。安监局下原则上不再设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