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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建立和修订建设银行本、外币储蓄业务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4.第11栏的管理人员是指专职和兼职从事外币储蓄业务的管理人员,事后监督人员,检查辅导员及美工人员。第13栏的储蓄员是指储蓄所、专柜、联代办所中专职和兼职办理外币储蓄的人员。第15栏中的其他人员是指除第11、13栏外从事外币储蓄工作的有关人员。第12、14、16栏中的兼职是指兼职办理外币储蓄业务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储蓄员及其他员。
  六、建专统筹10表说明
  各家银行外币储蓄存款横比情况统计表,是反映全国工、农、中、建、交五家银行外币储蓄存款的有关情况。
  (一)数据来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银行。
  (二)编报说明:
  1.平衡关系:5=4÷2×100%
  9=8÷2×100%
  13=12÷2×100%
  17=16÷2×100%
  2.本表中所列的外币储蓄存款余额及新增额均以美元为货币单位,除美元外的其他币种余额和新增额均应折算成美元填列。
  3.1~2栏外币储蓄余额和新增额是指当地各银行外币储蓄存款余额和新增额。本表中的新增额是指年初至报告期止累计新增的外币储蓄存款额。
  4.第6、10、14、18、22栏位次是指各家银行在报告期内所吸收的外币储蓄新增额在当地五家银行中排列的位次。
  七、建专统筹11表说明
  储蓄人员情况统计表是反映按不同性质划分的储蓄人员分布情况。
  (一)数据来源:储蓄网点
  (二)编报说明:
  1.平衡关系:1=2+3+4=5+7+8
  1=9+10+11+12=13+14+15+16
  1=17+18=19+20+21+22
  2.储蓄人员是指编制在我行,由我行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各级行筹资部门内从事各种储蓄业务的管理人员,但不包括联代办所中非我行人员。第4栏临时人员中包括计划内和计划外用工。
  3.第6栏中“辅导员”是指从事储蓄机构日常业务检查辅导工作的专职人员。第7栏中储蓄员包括所长,但不包括设在储蓄所柜内的事后监督人员。第5栏与第7栏、8栏中人员若有交叉时,只能填列其中的一栏。
  4.13~16栏中的“技术职称”是指取得我行系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第19~20栏中的“学历”是指经国家(包括建行系统内)认可的各种学历,第21栏中含职业高中。
  5.补充资料:“代办人员”是指在联、代办所中企事业单位派出非我行管理的专职办理储蓄业务的人员。兼职代办人员是指企事业单位安排的为我行兼办储蓄业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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