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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党组关于印发贯彻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三)党员行政领导干部要积极支持党组织发挥作用。
  各单位党员行政领导干部特别是第一把手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必须把支持党组织发挥作用,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党员行政领导干部要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密切党政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要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经费物资、时间安排等方面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积极帮助党组织解决遇到的各种困难。有些重大工作部署要在党内先讨论、先动员。今后,在考核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要把是否重视党的建设,是否支持党组织的工作,作为评价其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的重要依据。要造成全党都来抓党建的良好环境。
  四、努力强化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
  (一)认真开展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为目标的党员教育。
  要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用两年时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一次党章的学习活动。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党的纲领和理想、党的根本宗旨和任务,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纪律等。学习要紧密联系党员中存在的各种现实思想,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达到提高素质、增强党性的目标。党章学习活动由部直属机关党委统一部署,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组织实施。
  (二)严格对党员的组织管理。
  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要根据新的实际情况坚持并改进“三会一课”制度,重点抓好每季度一次的党员小组生活会,致力于提高生活会的质量。各单位必须建立相对固定的党的活动日,保证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和人员落实。要坚持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坚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大力表彰先进的同时,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坚决清除腐败分子。
  加强对分散党员的组织管理。要针对目前业务单位变化多、党员流动性大的实际情况,加强对跨地区、跨单位的分散党员的管理。凡是我部党员,必须要参加一个基层党支部,并在其中过组织生活。对于派往跨地区、跨单位工作的党员,本单位党委应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照“归口”、“属地”和“指定”管理的原则,组建党的基层支部或小组,明确隶属关系,健全组织生活。对于辞职、辞退等流动的党员,原单位党委应及时将其组织关系转出。
  搞好派驻境外企业的党员管理。今后,我部及所属单位境外企业党的工作,由派出单位党委和有关驻外使领馆党委共同领导,分工负责。各派出单位党委在领导境外企业党组织的工作中,要负责建立健全其党的组织,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及做好发展新党员和思想政治工作。各项具体工作,按部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我部及所属单位驻外企业党的工作的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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