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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

  9.党支部建设要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建设,选好支部书记,形成能带领农民群众奔小康的坚强集体。要解放思想,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选拔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正廉洁、年富力强、能带领群众致富的人,担任支部书记。尤其要注意选用那些尊重知识和人才、善于聚才用才的人。对经过实践考验,胜任工作,群众拥护的现任支部书记,要给予支持。确实难以胜任的,要及时调整。有的村一时没有适合担任支部书记 的人选,可采取从党政机关、乡镇企业挑选优秀分子到村任职等办法解决。要开阔视野,拓宽渠道,有计划地从在乡知识青年、退伍军人、乡村企业骨干、外出务工经商的优秀分子中,发现人才,精心培养,经过几年努力,使每个县、乡形成既能带领群众实现本世纪末的奋斗目标,又能在进入21世纪后发挥骨干作用的村级干部群体。
  10.根据新的情况合理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适应农村产业结构、劳动力就业结构以及党员分布情况的变化,党组织要及时调整设置形式。党支部、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主要领导成员可以适当交叉兼职,保持精干,注重工作效率。经济发展比较快、党员比较多的村,可以酌情成立村党委或村总支。农工商各业都比较发达的村,可改变单纯以行政村或居住区域建立党组织的格局,根据需要在某些行业和规模较大、党员较多的企业建立党组织。各种所有制的经济组织,凡是有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建立党组织;不足3个的,可与其他单位联合建立党组织。所有基层党组织都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积极主动地开展活动,加强党内监督。
  11.加强和改进对农村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帮助党员全面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从现在起,用3年左右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全体农村党员开展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学习党章的活动。学习要联系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农村基层组织的“五个好”建设,推动后进乡村的转化。这项工作,主要由县(市)委负责组织实施。要坚持、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必要的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结合起来,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发扬积极因素与克服消极因素结合起来,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与坚持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要用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使教育管理与两个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对优秀党员要大力表彰,不合格的党员应分别情况妥善处理,证据确凿的腐败分子必须坚决清除。要加强对离乡外出做工经商的党员的教育管理,抓紧研究和试行对农村外出党员实行统一的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使他们能及时参加外出所在地区党组织的生活,既接受教育和监督,又能得到必要的帮助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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