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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试行标准》的通知

  (八)农田防护林工程标准
  1.当年造林成活率和三年后的保存率达到85%以上,林相整齐,结构合理。项目区林木覆盖率达到林业部门规定标准。
  2.平原地区农田防护林网网格面积200—300亩,最大不超过 400亩;人少地多,以机械化作业为主的地区,林网网格面积不得超过1000亩;严重风蚀地带,还要适当减小林网网格面积。
  3.在不与农作物争地的前提下, 利用田间零星小片(100亩以下)空闲地、沙荒地、盐碱地营造经济林或其他林种。
  4.项目区内主要沟渠和道路两侧能植树的都要植树。
  二、成片造林建设标准
  1.造林面积在30亩以上。当年造林成活率和三年后保存率达到85%以上和70%以上,林地内不存在0.5亩以上宜林的无林地块。2.建设与造林面积相适应的种苗基地,因地制宜采用容器、地膜等先进适用育苗技术。
  3.封山育林地,每个封育区面积不小于 500亩,南方地区3-5年、北方地区5-7年后林草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不存在 1亩以上无林草地块。
  三、草场建设标准
  (一)天然草场改良标准
  1.综合标准:草地连片,相对平整,成片面积在 1万亩以上;草类盖度在90%以上,亩产鲜草量在500公斤以上。
  2.改良措施:采用工程和生物措施围栏;对盖度不足或已退化的地块补种优良牧草,改良后不存在 1亩以上无草地块;明显减轻毒草、害草。
  (二)人工草场标准
  1.综合标准:连片面积在3000亩以上;草类盖度在95%以上,亩产鲜草量在1500公斤以上。
  2.措施:对已退化的草场进行耕翻,播种优良牧草,有水源的地方适当发展灌溉,基本消灭病虫鼠害。
  (三)草籽基地标准
  1.综合标准:面积在30亩以上,单位面积草籽产量达到每亩15公斤以上。
  2.措施:选择自然条件及牧草生长好的人工草场作草籽基地,加强管理,消灭病虫鼠害。
  四、龙头项目带动农产品系列开发建设标准
  (一)综合标准
  1.做到一头连接市场,一头连接农户,带动的农户占到当地农户总数的50%以上。
  2.加工产品以当地农产品作原料的占到60%以上。
  3.要从当地农村吸收一定的剩余劳动力。
  4.产品加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项目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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