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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关于印发《高中会考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失效]

  高中会考和高考是性质不同的两种考试。高中会考是国家承认的省级普通高中文化课毕业水平考试。会考的命题标准是根据高中必修课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的。凡是具备了必要的办学条件,教师的思想业务素质符合要求,教学管理正常的学校,学生通过正常的努力就能够达到合格的水平。高中学生会考成绩合格、体育考核合格、德育考核合格就可以获得省教委印制、地(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高中毕业证书,就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这实际上就是建立高中毕业文凭制度。
  高考是选拔高等学校新生的考试,与会考性质、目的、要求不同,要加以区别。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施工,不断完善会考制度。
  1.国家教委为了加强对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统一领导,决定成立何东昌同志任组长,朱开轩、柳斌同志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基础教育司、督导司、学生司、财务司和考试中心等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
  2.会议认为与会各地同志要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汇报会议精神,争取得到省政府领导同志的理解和支持。建立会考制度先行的省的经验说明,在省政府的支持下,各省教委(教育厅、局)切实加强领导,采取积极措施,实行会考制度中的困难是可以克服的。
  3.会议指出,实行这项重大的教育改革,各省值得投入必要的人力和财力,要在省政府支持帮助下,妥善解决会考所需的人力和经费等问题。目前阶段,除调拨少量事业编制外,还可聘用一些离退休的同志参加这项改革工作。除投入一定的经费外,还可向学生适当收取少量的考试费。
  4.高中阶段的会考属于高中教育制度的一部分,主要应由普教部门负责管理指导。具体机构,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解决。
  5.在我国建立省级会考制度还处于初级阶段,这种规模大、环节多、要求高、技术新的考试有许多问题,比如会考标准,会考的实施、阅卷、评分、统计、报告成绩的管理,利用会考成绩进行评价,会考的社会功能,会考的补考等,都需要通过实践,积极研究,尽快完善。会议认为,这些问题都是可以逐步解决的。
  6.有些地方采用对付高考的办法来对付会考,从而加重了学生的负担;有些地方从高一开始就对准高考科目组分班教学,对于这些不正常现象,大家认为,这不是由于会考制度造成的。导致这些错误作法的原因,有的是旧的教育观念作祟,有的则与高考制度有关系。为此在实行会考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加强督导,高考改革也要紧紧跟上。针对上述情况,当前要从以下几方面对学校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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