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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支持大中型企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1.积极拓展以提高大中型企业技术素质为宗旨的基建、技术改造贷款业务,重点解决大中型企业技术老化,装备落后的问题,促进企业更新技术,更新设备、调整产品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特别是对于纳入国家重点技术改造计划的项目,要确保规模、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今后工商银行新增技术改造贷款总规模中60%以上要重点用于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加速大中型企业技术装备更新进程,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2.积极发挥科技贷款的先导作用逐步增大科技开发贷款的投量,重点支持大中型企业发挥技术和科研优势,开发和推广运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加速产品结构调整步伐,增强对国际、国内市场的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在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推动传统产业的改组改造。
  3.综合发挥小型技措、专用基金、集体工业设备贷款、商业网点贷款的配套功能,重点支持大中型企业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增产适销对路的日用工业品和出口创汇产品,提高大中型商业设施的综合服务功能。
  三、充分发挥银行职能,大力促进企业集团的发展
  1.企业集团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重要的组织形式。工商银行要充分发挥融资、结算、信息咨询等方面的功能,协助、参与企业改组、联合、兼并工作,积极支持企业集团的稳步健康发展。
  2.积极支持企业集团进行技术改造和重要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综合开发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大力发展生产力。
  3.协助企业集团完善内部核算,协助筹建、完善集团内部清算中心,加强资金的调度和管理。
  4.积极对企业集团内部的金融性财务公司开展资金拆借;信托投资公司可选择若干大型企业集团和大中型企业进行投资参股试点,进一步增强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在国民经济中的综合实力。
  5.积极拓展银行信贷业务领域,对于承担国家重要出口创汇任务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特殊大额本外币资金需要,总行和省级行要积极组织和参与跨地区、跨系统的银团贷款业务。
  四、进一步加强对大中型企业的综合服务工作
  1.对大中型企业全面恢复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推广汇票、本票、支票等信用工具;进一步开展票据融资,为大中型企业提供多种结算服务。在有条件的地方,银行要设置大中型企业结算专柜,协助企业选择合理的结算方式,缩短大中型企业的资金结算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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