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项目省市或部委的教育主管部门应有一名负责人分管贷款工作,并设立专职机构或依托现有处室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应经常检查项目院校效益指标的执行情况,并定期或不定期向国家教委报告。
二、各项目院校应做到以下几点:
1.成立有院校领导、教务、计财、设备等有关职能部门专业人员参加的贷款办公室,并在项目执行期间相对稳定。
2.扩大在校生规模。其中:北京、上海、天津、辽宁、江苏5个重点省市到1995年各职教中心在校生平均达到1000人以上。
3.采取多种措施,完成技术援助的指标。
4.1995年在编教师的平均周教学工作量应达到: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14课时;中等技术学校、技工学校12课时;职业技术师范院(系)10课时。
5.提高实验室仪器的利用率,1995年实验室的利用率应达到90%左右。
6.项目院校应根据协调委员会及有关部门的要求,改进、完善教学大纲,并根据大纲要求使基础课实验开出率达到100%,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实验开出率达到90%。
7.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贷款购置设备的安装、调试、保管及使用、维修要有专人负责;要建立设备档案;对实验实习设备要有使用卡,并做好实验室开放和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8.项目职教中心要建立学生就业咨询机构,由一位经过培训、熟悉安置工作和就业市场的咨询人员负责。项目职技师范院(系)应增设“培训与就业咨询”课,以便培训学生咨询员。
9.各职业技术师范院(系)应为贫困边远省和自治区代培职教师资(含取得学历的培养和短期培训),并不断增加代培数量,逐步形成培训网络。
10.北京、上海、江西3所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应根据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发展和人才需求,逐步扩大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师资的培养数量。
11.项目院校要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减少非教学人员的数量,提高办学效益。
附:世界银行贷款职业技术教育项目效益指标的数据统计与计算方法(试行稿)
世界银行贷款职业技术教育项目效益指标的
数据统计与计算方法(试行稿)
一、扩大在校生规模问题
1.根据贷款协议,各项目学校均应扩大在校生规模。在校生包含普通学生与在职学生两部分。两部分学生1988年的基数和1995年达到的指标数,均应以世界银行《评估报告》中列出的数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