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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基数贷款利息补贴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
基数贷款利息补贴的通知
(银发[1990]236号)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一九八八年至一九八九年,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基数贷款按年利率7.2%与4.68%(月利率6.0‰与3.9‰)之间的利差给予了补贴。由于近两年连续调整利率,情况发生了变化,经研究决定:从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开始,取消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基数贷款利息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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