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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办好《金融简报》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办好《金融简报》的通知
(银发[1990]277号 1990年12月28日)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分行:
  今年以来,根据李贵鲜同志关于集中力量,重点办好几种简报的要求,总行加强了《金融简报》工作。《金融简报》主要是向党中央、国务院反映经济、金融中的有关重要情况和问题,内容大体可分为如下四类:一是反映经济生活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和矛盾;二是反映金融工作中的有关重要情况和主要困难,报告一些带有普遍性的突出事件;三是通过回顾近十年金融工作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八五”计划提供了一系列参考材料;四是反映国际金融交往中有关情报和一些敏感性的问题。这些《金融简报》已开始受到有关方面的注意。据初步统计,剔除几个单位重复转发的以外,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以及有关部门共转发、采用《金融简报》22期,占发出简报数的62%,有的简报已引起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但是,简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简报质量不高,深入分析不够,有些问题反映也不够及时,这些都需要认真加以改进。
  《金融简报》是人民银行总行向党中央、国务院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的一条重要渠道,也是总行报告工作的一种补充形式。因此,继续认真办好《金融简报》,对于促进金融系统的调研与信息工作,更好地为宏观经济决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总行要求,人民银行各分行和各专业银行总行对编辑《金融简报》工作要继续给予积极支持,共同努力做好此项工作。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一九九一年,《金融简报》将着重围绕金融系统一定时期的中心工作,反映经济、金融活动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其重点:一是对经济、金融形势的分析和预测,特别是经济、金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二是对新出台的政策措施的综合分析;三是金融工作面临的突出困难;四是对外金融交往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二、各行要大力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此,领导应予以高度重视,要根据各地、各行的不同情况,选择若干专题,有计划、有组织地深入开展调研工作,提出综合分析报告。总行将不定期地发送重点调研题目,供各行调查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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