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娉曞緥淇℃伅 | 娉曞緥鏂伴椈 | 妗堜緥 | 绮惧搧鏂囩珷 | 鍒戜簨娉曞緥 | 姘戜簨娉曞緥 | 缁忔祹娉曞緥 | 琛屾斂娉曞緥 | 璇夎娉曞緥 | 鍚堛€€銆€鍚� | 妗堜緥绮鹃€� | 娉曞緥鏂囦功 | 鍚堝悓鑼冩湰 | 娉曞緥甯歌瘑 | 鍙歌€冮搴� | 
娉曞緥鍥句功 | 璇夎鎸囧崡 | 甯哥敤娉曡 | 娉曞緥瀹炲姟 | 娉曞緥閲婁箟 | 娉曞緥闂瓟 | 娉曡瑙h | 瑁佸垽鏂囦功 | 瀹硶绫� | 姘戝晢娉曠被 | 琛屾斂娉曠被 | 缁忔祹娉曠被 | 鍒戞硶绫� | 绀句細娉曠被 | 妗堜緥瓒嬪娍 | 銆€銆€銆€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设立信誉评级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2号――废止《汇兑结算会计核算手续》、《关于追回银行被抢、被盗、被骗、贪污、丢失库款和金银处理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发布日期:2010年3月23日,实施日期:2010年3月23日)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设立信誉评级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1990]211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分行:
  为整顿信誉评级工作中存在的混乱状况,更好地促进我国信誉评级工作的开展,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现就设立信誉评级委员会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在评信公司、咨询公司等类似机构撤销后,可由当地人民银行牵头组建信誉评级委员会,委员会应由经济、金融、财政、科技、学术界的权威人士组成。其业务活动归口人民银行领导。
  二、信誉评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为独立事业法人,行政上挂靠人民银行。
  三、信誉评级委员会不以盈利为目的,为维持业务的正常开展可对被评单位收到一定服务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地评委会根据不同情况制定,报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