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关于当前审计工作的几点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各特派员办事处,驻国务院部门审计局、审计特派员办公室:
最近,署领导同志分头到各地调查研究,并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审计局和一些市、县审计局的负责同志,就今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情况和当前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了座谈。
综合各方面的情况,今年上半年的审计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迈出了新的步伐并取得较大的成绩。一是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李鹏总理、姚依林副总理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审计监督开始向较高层次发展,在地方财政和重点建设项目审计这两个领域有了较大的进展。多数地区工作进展较快,预计或以完成全年审计计划。二是各级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许多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审计工作。海南省省政府召开有市、县政府一把手参加的审计工作会议,省长作报告和总结。三是审计执法有了比较明显的进步。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审计查出违反财经纪律应上缴财政的金额和已上缴财政的金额,分别增长了20%和34%。四是各级审计机关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审计署召开了全国审计机关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许多地方也召开了表彰会,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审计人员的积极性。精神面貌较好。当前审计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审计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审计队伍的数量、素质很不适应;在部分企业生产下降和市场疲软的情况下,审计工作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署办公会议分析研究了上述情况和问题,就当前审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继续坚持抓重点,集中力量办好几件对加强宏观调控起作用的事情。当前要着重抓好财政、基建、农业资金审计和地方政府交办的审计事项。其他审计项目完成计划确实有困难的,各地审计机关可统筹安排,作适当调整。为推动农业资金的审计,署里准备在近期召开一次有若干重点县审计局长参加的座谈会,进行专题研究。
二、坚持分层次、抓重点,认真搞好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审计。(1)各级审计机关都要确定一部分重点企业直接进行审计,其他企业可由主管部门内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的结果要向审计机关报告。(2)凡主管部门向国家承包、其下属企业向主管部门承包的,这些企业由主管部门内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机关对主管部门进行审计,必要时可延伸对企业进行抽审,部门内审不能代替审计机关对企业的审计监督。(3)主管部门未设内审机构或内审机构力量不足的,可由主管部门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对其下属承包企业进行审计。(4)审计机关可将对企业上一轮承包的审计结果和评价提供给主管部门,作为下一轮承包的一个依据,但不能代替管理部门确定承包基数。(5)承包经营责任审计可与对企业的财务收支审计、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结合进行。(6)对承包经营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要进行综合研究,提出完善承包办法的建议。一九八八年七月审计署曾发出《关于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审计的若干规定》,其内容总的是适宜的,拟根据当前情况作若干补充规定,供各地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