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充分开发人力资源。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倡导和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健康素质和审美素养。改革和完善考试评价制度,探索建立教育质量监测和督导评估体系。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融合,形成全社会推进素质教育的合力。
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2007年,完成西部地区“两基”攻坚任务;到2010年,全国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95%。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对农村地区学生免收学杂费,并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补助。切实解决好适龄女童、残疾儿童、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半工半读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劳动者培养模式。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切实把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到提高质量上来,注重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组织实施好高等教育“211工程”和“985工程”。探索建立和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良性机制。
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积极培育新型农民。组织实施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职业培训资源,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大力培养技能型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完善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分担的培训经费投入机制,对参加职业培训且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一定补贴。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依法加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和公民出资办学,积极构建学习型社会的保障体系。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政府、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激发教育发展的活力。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发展现代远程教育,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程度。发展成人教育和多样化的继续教育。
(四)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
在主体功能区建设中引导人口自愿、有序、平稳流动。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发挥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人口在四类功能区之间合理分布,逐步改变人口分布与经济分布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失衡的状况。鼓励在优化开发区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外来人口定居落户,鼓励重点开发区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积极承接人口流入,引导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的人口向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逐步平稳有序转移。对生态脆弱地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实施生态移民和异地扶贫政策。综合协调不同区域、不同部门有关人口流动和迁移的政策法规,促进统一执法和科学执法,为促进人口的合理迁移创造有利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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