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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


  切实加强教育部直属机关干部培训工作。以促进公务员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原则,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大力开展机关公务员政治理论培训和业务知识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实践性学习环节,把实践锻炼作为提高干部能力的重要途径,有计划地选派机关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赴边远艰苦地区支教锻炼,在实践中增长知识和才干。

  2.高校领导干部培训

  高校领导干部培训紧密围绕培养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目标,着眼于提高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水平,提高高校领导班子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高校改革发展全局工作的能力,提高高校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培训内容主要为党的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党风廉政教育、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与高等学校的使命、民主集中制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现代高等教育管理理论、科技发展理论等。

  高校领导干部在任期内至少应当到中央党校、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或相关的省级培训机构脱产进修一次,累计时间不少于3个月。争取在5年内使高校领导干部轮训一遍。高校校级后备干部在提拔担任校级领导职务前,应选派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或相关省级培训机构参加3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高校校内各级干部的培训工作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安排落实。

  教育部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每年举办“教育部直属高校领导干部专题研修班”、“高校领导干部进修班”、“高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班次,每年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训高校领导干部200人左右、校级后备干部240人左右。同时委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及有关高等学校举办高校领导干部分岗短期专题研修班,每年培训1000人左右。

  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直属高校领导干部及中青年后备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的各项调训任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开展针对省属高校领导干部不同岗位的专题培训,以及学校主要业务行政部门负责人的高级研修培训。积极开展高校领导干部境外培训和民办高校领导干部的培训。继续举办好“中外大学校长论坛”。

  3.普通中小学校长培训

  普通中小学校长培训重点围绕实施素质教育这一中心任务,立足促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的需要,加强分区分类指导,更加注重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薄弱学校。以教育法律法规、廉政建设规定、学校基本管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和谐校园建设、学校安全与卫生管理、学校经费管理与使用、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信息技术应用等为重点内容,认真开展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专题培训和高级研修,分类别进行中小学校长的全员培训。严格执行《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新任中小学校长应做到持证上岗,在任中小学校长5年内累计脱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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